3)第四百三十五章贸易利润(下)_大风起兮云飞扬之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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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的运行有一个不可少的条件,即该国的银行与信用制度必须以黄金为基础)。

    黄金对于国际经济关系还有两种重要功用:国际间一切支付差额通常以黄金来结清。如果有某一国的出口超过进口,则清算者支付顺差的办法是将黄金进口这国。如果它的对外支付差额是亏欠的(即贸易逆差),则这国必须将黄金送往外国以付清债务。还有一点,黄金可以便利信用贷款及国与国间借款的进行。

   哈布斯堡家族也接受这种看法。他们认为,在欧洲采用多面的清算协定制,不一定非使各国全都放弃金本位不可。在世界各部分之间,清算协定制与金本位很可能同时并用。在贸易管制与货币管制的新体系下,欧洲和世界其它各地间的商品信用与黄金之移动仍能继续。例如,假定挪威在持有若干的德国马克存账,而欲用它在米国购进黄金。

   那么,只要让德意志将商品输往米国,那么挪威不难将它的马克存账变成米金。但是必须米国愿意进口足够数量的德意志商品,然后这种交易方为可能。德意志银行声明:他们对于黄金的态度,主要将看世界黄金最多的保有者——兰芳王国之行动如何而定。

  一位神圣罗马帝国要人写道:“如果那个今天几乎变成世界黄金的唯一保有国(按指兰芳王国)将黄金提供给欧洲使用”,那么,德意志银行将“毫不踌躇的”使用黄金,它会同意以较自由的方式使用黄金。如果哈布斯堡家族能征服并控制世界上若干主要产金国(如英国殖民地南非和俄罗斯),它无疑地会提倡更自由地使用黄金,解决国际支付差额,藉此扩大哈布斯堡家族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

  依哈布斯堡家族的见解,世界经济亦将如“欧洲新秩序”一样,必须以“领袖”原则为基础。照哈布斯堡家族的假定,将来“世界秩序”中的几个区域集团如能接受其中最大最有效率的集团之领导,则其运用必更成功。至于将来各洲经济集团中谁是最大者,哈布斯堡家族自然“当仁不让”,成竹在胸:各国须接受哈布斯堡家族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霸权,大明、兰芳王国除外只要他们同哈布斯堡家族打经济战,哈布斯堡家族会被秒杀,所以现阶段还是不要招惹他们。

  关于如何建立哈布斯堡家族经济霸权的方法,哈布斯堡家族只有空泛的暗示,而无具体的表示。但是哈布斯堡家族如果胜利,他们将采用的方法并非玄不可测,因为他们只需将已经应用于欧洲的方法推行于世界关系上。哈布斯堡型的世界贸易将代表一种新的独占性“集体交涉”制度。这类交涉的主要对方是各国政府。在这种制度下,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条款大致将靠各有关国的交涉力量与其所能用的压力(公平的或不公平的)如何而定。在哈布斯堡家族胜利的假定条件下,德意志银行将来必能握有极大的交涉力量。哈布斯堡家族将集中“欧洲区”的出口进口贸易于其支配之下,因而支配许多种商品的世界市场。

  哈布斯堡家族将能任意指挥拉丁美洲殖民地,并操纵欧洲其它区域。当欧洲工业在哈布斯堡家族指挥下逐渐扩展时,当欧洲市场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愈趋重要时,其他集团(英国、荷兰、法国、葡萄牙)如果不愿意其对外贸易减少和生活水平下降,则只有接受哈布斯堡家族的办法与条件。

  从过去的经验来判断,从他们自己的声明来判断,可以说哈布斯堡家族必定会按照自己的需要,毫不留情地使用其优势的经济力量。在哈布斯堡家族手中,贸易只是一种侵入别国、并支配其政治与文化生活的武器。哈布斯堡家族的经济结构似乎足以达成它征服世界贸易之目的。即在1540年前,哈布斯堡家族工商治区各贸易组及东欧曾经屡次与外国的雇主集团和商人集团订立协定,所以它的经验相当丰富。自1549年5月以来,若干贸易组屡次代哈布斯堡家族吞并各占领区的钢铁、纺织及其他工业。只要时机到来,这些贸易组似乎能够扩大其业务于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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